

内鸿羽校〔2024〕12号
关于征集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师资库成员的通知
各高校、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:
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师资队伍教学水平,提高教育教学培训质量,根据《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师资库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,决定征集建筑领域理论培训及实操培训的专家学者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热爱建筑业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;
(二)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技术规范和标准,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,能够胜任教学科研、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;
(三)长期在本专业(行业)技术领域、生产一线工作,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;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
(四)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,能够坚持原则、秉公办事,作风正派、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、甘于奉献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;
(五)从事建筑领域工作15年以上,在工程建设某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;
(六)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,能胜任本专业工作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,填写《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师资库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(退休人员可以本人签字替代公章);
(二)身份证、职称证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;
(三)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
三、申报及推荐程序
(一)个人申请;
(二)各高校、企业推荐。
四、申请要求
(一)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《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师资库申请表》(附件2)和申报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nmghyzypxxx@163.com;各高校、企业推荐的同时发送《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3);
(二)纸质材料邮寄至联系地址。
联 系 人:程译葳 18547115731
联系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4号10层
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
2024年7月24日